(三)我国办学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民办教育已经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在各级教育中占有一定的比例。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学前教育阶段,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规模占39.7%;初等教育阶段,民办小学学生规模占4.5%;初中教育阶段,民办初中学生规模占7.6%;高中教育阶段,民办高中学生规模占5.2%;高等教育阶段,民办高校学生规模占19.9%(见表14-2)。从中可以看出,在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形成了以公立教育办学形式为主体,以民办教育为辅助的格局;在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规模所占的比例有明显的提高,对于扩大入学机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表14-2 2008年我国各级民办教育规模及其在同级教育中所占的比例
续表
我国公立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曾经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改革尝试,包括:第一,“公办民助”。在保持学校公有制属性的前提下,采取民营的管理方法,利用社会资源办学,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第二,公立学校转制。将一些公立中小学交给指定的个人或团体承办,学校的土地、校舍、设备仍为国有,学校享受民办学校的政策和待遇,可以按照经常性成本向学生收取学费,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劳动合同聘用制。[52]第三,教育券。教育券指的是政府把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可以用做抵充学杂费的有价证券。[53]第四,对公立学校进行股份制改造。第五,利用社会捐赠创办学校。第六,教育集团模式。以集团为单位出资办学,采取适度产业化为发展模式,通过连锁办学、滚动发展来提高办学的质量与效益。[54]第七,中外合资或合作办学。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如何坚持教育公益性,保证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在有些方面,改革甚至走过了头,在强调筹措办学资源的同时,相对地忽视了公平性;在强调数量的同时,对于质量重视程度不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