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由于事物的因果关联,我们的大部分欲望必然未获满足,而意志受阻的时候又多于满足的时候。所以强烈的意志作用就带有强烈的痛苦。一切痛苦都只是没有得到满足的和遭受阻碍的意志作用,甚至我们的身体受到损伤或毁坏时所感到的痛楚只有通过下述事实才可能如此,即我们的身体只是客观化的意志。
由于剧烈的痛苦和剧烈的意志作用不能分开,因此坏人脸上的表情时常带有内心痛苦的痕迹,甚至在获得了一切外在的快乐之时,如果不因短暂的狂喜而心旷神怡,并且也不隐藏掩饰的话,他们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快乐。
内心的折磨是他们无法避免的,这种内心的折磨让他们产生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别人越痛苦,自己越快乐。这种情形下,只是自我中心主义产生的一种漠不关心的、彻底的邪恶,最后甚至能达到残忍的程度。正因为这个,别人的痛苦不但没有成为达成自身意志目的的工具,别人的痛苦本身反而就成了意志的目的。
下面是对这个现象更确定的解释:由于人是被最清楚的知识所开化的意志具体地表现,因此往往把意志实际感到的满足与知识所告诉他的可能的满足相比。于是就产生妒羡;所有的匮乏都因别人的享受而无限加重,变得更迫切,可如果知识告诉我们别人也遇到同样的匮乏,这种匮乏的急迫感就减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