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之族,与战败之族,仇恨所以渐消者,盖有数端。181古无史记,十口相传,故事久而亡佚;不亦寖失其真;战败之辱,稍以淡忘,一也。国有限,野无限。国中人口渐繁,不得不移居于野;即野人亦有移居于邑者。居地既近,昏姻遂通,二也。国人必朘野人以自肥,以故国人富而野人贫,国人华而野人朴。古者大都不得耦国,封域之内,富厚文明,盖无足与国都比者,然至后来,即非复如此矣。三也。春秋以前,军旅皆出于乡,野鄙之民,止于保卫闾里,战国以后,稍从征役,其强弱同,斯其地位等矣。四也。有此四者,故因异部族所成之等级渐夷,而因政权及生计之不平所造成之等级,继之而起。
以分工合力之理言之,凡人之执一技者,莫不有益于其群,本无所谓贵贱。然所司之事,权力不能无大小,居率将之地者遂稍殊异于人矣。古多世业,父子相传,兄弟相及,沿袭既久,变本加厉,视为固然,于是有君子小人之分焉。君子小人,盖以士民为大界。182士者,可以为君子,而尚未受爵为君子者也。《士冠礼记》曰:“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曲礼》曰:“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盖卿大夫初为军帅;士则战士,平时肆力于耕耘,有事则执干戈以卫社稷者也。《管子》言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小匡》。又言“士民贵武勇而贱得利,庶民好耕农而恶饮食”;《五辅》。士与农工商之异可见矣。古者治理之权,皆操于战斗之士,故士又变为任事之称,负治民之责也。士之位卑,其政权亦小,故初虽与庶人异,后转无区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