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让我败兴的还是希尔达。我被拉回到现实中来,我让车速降到每小时二十英里,开始好好琢磨这件事。
希尔达迟早都会知道的,这一点儿毫无疑问。考虑到八月份只有一周的假期,也许我会把这事瞒过去。我可以跟她这么说,公司今年只给了我一周的假。在这种事上,她很可能不会过问太多,因为假期缩短意味着花费减少。无论如何,孩子们也要在海边玩上一个月。问题是如何给五月份的那一周找个借口。我不能不跟她说一声就走。我想最好还是提前告诉她,就说公司派我去诺丁汉,或者德比,或者布里斯托尔,或者到某个足够远的地方去做某项特殊的工作。如果我能提前两个月把这事告诉她,那似乎就能说明我并没有可隐瞒的。
不过,她还是迟早会发现,这是没有疑问的。要相信希尔达!她会先假装信了,然后再用她那种不声不响、顽强不屈的做事方式,嗅出我没有去诺丁汉,或者德比,或者布里斯托尔,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的事实。在做这种事上,她的表现让你震惊,是那么不屈不挠!她先一声不吭,低调做人,直到发现你借口中的全部疏漏之处,然后突然间,等你不小心说漏了嘴,便会开始对你发起攻击。这件案子的卷宗她马上全给你抖搂出来:“礼拜六晚上你到底去哪儿了?你说谎!你跟一个女人出去鬼混了。瞧瞧我给你扫外套时发现的这些头发。瞧瞧!我的头发是这个颜色吗?”接着,激烈的争论开始了。天知道这种事发生过多少回了。有时,她猜得对,有时,她猜错了——可事后都是一样的,一连唠叨几个礼拜,不吵架就吃不了饭——孩子们也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后要是实在没办法,我就把那周去哪儿了以及为什么去统统告诉她。要是等到宣判日再向她解释,她是打死都不会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