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中阶段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高级阶段,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和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双重任务。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对普通高中的教育投入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同时,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对于中等职业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出现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中等职业教育滞后发展成为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障碍。过去几年,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新增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40亿元,经费总规模是“十五”期间的10倍以上。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还应继续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与此同时,要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体制,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