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他眼前的事是报仇雪恨,他也许要为它尽他一生的生命。他眼前的事是一块血也好,是一块泥也好,但是他要用全力来拥抱它。
伍子胥对林泽茅屋的亲切之情,对江上白发渔父、溧水浣衣红颜的感恩,对人人称颂的季札的钦仰,这些描绘都可以在冯至对昆明林场茅屋的喜爱之情中唤起回应。伍子胥深深明白,“他虽然还有向着高处的、像着纯洁的纸鸢似的心,但是许多沉重的事物把他拖住了,不容许他的生命像水那样清,像树那样秀”,这就如同冯至被那有茅屋有松林的自然界“迷住”之后却幡然警醒:在“触目所及的现实”中,自己不能“入睡”。伍子胥对曾经只追求纯洁而高贵事物的少年心事“断念”了,选择承担起父兄的仇恨,去洗刷污秽的城市;正仿佛诗人冯至毅然转换了写作方向,不再抽象地思考宇宙与人生,而是拿起笔开始指向现实的创作。《伍子胥》正是冯至20世纪40年代写作转型的一个标志,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这篇小说是“一架桥梁”,“留存着一些田园风光”,却“更多地着眼于现实”。创作了这篇小说之后,冯至开始了直接面对现实的杂文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