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张督监的毒辣之处,也是他的可恨之处。他置武松于百口莫辩之境地。蒙了冤却无法为自己喊冤辩解。是啊,怎么分辩呢?你既然说不是你偷的,那是怎么来的?难道让他说,这是他收受的贿礼吗?这同样可以让英雄颜面扫地。英雄可以蒙冤不可以蒙羞。
他也可以诬辩,说那些东西是别人放到他屋里栽赃。如果他真这样说了,那他真的在说谎,他的人物形象也就真的毁了,连读者都会鄙视他。更何况,明知道人家存心害他,怎么辩都没用,何苦又搭上自己的诚信做代价,武松不傻。
说起武松收受礼品,这是中国人的敏感话题,从古至今,国人们多少都体会过个中滋味,也深受困扰,几千年来并没有多大改变。我们也都希望能通过正当合理的途径去办事,但问题是正当的途径常常很难办,我们不得不请人帮忙。人家帮了你,你也不能不表达谢意。《西游记》里,如来佛的眼皮底下,佛门弟子也明目张胆收受贿礼。是不是说这种事情象草一样无所不生,无所不在,连佛祖都睁只眼闭只眼。
问题就是收受谢礼对是不对,该是不该,是合理合法的吗?或者如何界定它的法律界限,尤其是在宋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界定?如果抛开法律不说,仅从道德层面上讲,它有合理性吗?武松收受谢礼是否有损他的形象?他是个贪小利的人吗?当日在阳谷县,他把打虎得的一千贯赏钱都分给了猎户,至少可以证明他并不是个贪财好利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