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战争前,只有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令。南北战争后,各州先后效仿,到19世纪末全美已有三分之二的州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令。各州义务教育的年限不完全相同,多数为8年。在课程设置方面,读、写、算占总学时的百分之八十,另外还增设了自然常识、史地、音乐和体育,有些州还设有卫生、缝纫、烹饪等。从1852年马萨诸塞州首个颁布义务教育法到1919年,美国所有州都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在这6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基本普及了6~8年的初等义务教育。
三、中等教育
独立战争以前,美国的中等教育基本移植了欧洲模式,主要有拉丁文法学校、文实学校。拉丁文法学校由乡镇资助,重视古典学科,用拉丁语教学,以升入大学为目的。由于拉丁文法学校培养的学生缺少谋生技能,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因而出现了比较注重应用学科、自然科学和外语教学的文实中学。这类学校适应当时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很快就取代了拉丁文法学校而成为美国主要的中等学校类型。不过,文实学校基本都是私立收费的,因而入学人数有限。美国独立后,随着资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和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注重实际和自然学科的文实中学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同时也得到政府的资助和重视,快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