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出租车司机拒载佛教出家人,因为他们认为出家人光头,会让他们出门赚不到钱,甚至赌马打牌都会输得光光的。为了改变他们的成见,每逢搭出租车时,我总是在车资以外,附上丰厚的小费,给他们欢喜,让他们发财。有一回,我在红磡体育馆讲经时说道:“出家人是财神爷,能带给众生物质与精神、世出世间的财富。”话语甫毕,台下一片掌声雷动。现在我到香港坐出租车,司机反而不收我的钱了。所以,化缘不一定化钱,有时为了利乐众生,我们甚至还要喜舍财物。
五年前,我将信徒送给我静修用的蒙地精舍,提供给李自健先生作画,乃至为他安排画展。五年后,他捐赠新台币五十万元给我作为弘法基金。三十年前,阮囊羞涩的我,将身上仅有的五十元,拿给黄丽明作为学道资粮,三十年后,她以十万倍的钱财供养我作为道场的建设费用。她的同修曾梁源先生是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本来没有什么深厚的信仰,后来有感于我不但不向他化缘,反而连续三次都要他少捐一点,让他觉得感动万分,因而对佛教更加护持。一九九四年,他为台北道场的成立而热心奔忙,后来见来往的信徒络绎不绝,道场的法务繁忙不已,索性搬来与道场毗邻而居,以台北道场的服务员自居,发心从事安全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