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可可看着顾屿的背,听他把法典说得煞有介事,笑得越发开心了。是啊,民法规定,每个公民有处置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中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也就是说……”
顾屿顿了顿,看着那三人的表情,“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您三位口中说的,有权利继承这栋房子我并不反驳,但那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夏可可终于明白了爷爷当初的用意,怪不得爷爷坚持写下遗嘱,坚持把遗嘱拿去公正。可能爷爷早料到了会有今日吧,所以提前替她打点好了一切。他把遗嘱写得清清楚楚,房子是留给她的,谁都拿不走。
爷爷……
夏可可沉默地低下了头。
夏父夏母被顾屿的一通看似很高深的话给绕懵了,他们一齐看向夏鑫。夏鑫点点头,倒是有这么个法律条文,还以为夏可可整天就知道拿个刀子到处刻啊刻的,不关心这些,想着或许能钻空子趁她不注意把房子骗过来,没想到这么倒霉,竟然撞上了一个懂行的。
夏鑫被搅和的心烦意乱,一脚狠狠踢在茶几上,骂骂咧咧地走了。
夏父夏母叫住儿子,夏鑫回头,“还待在这儿做什么啊,真晦气,一屋子晦气味儿,我今儿不回家了,你们自己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