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始人,忌讳则甚为重要。
它意味着超然于这个世界的人或没有生命的物体,(用希伯莱语说)是“神圣”的东西,人们绝不能冒着即刻死去的痛苦或永恒磨难的代价谈论或涉及。对于胆敢违抗祖先意志的人可以大骂特骂,切不可表示冷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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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教士发明了忌讳,还是为了维护忌讳才产生教士,这是尚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传统比宗教更为源远流长,因此很可能早在男巫师和女巫婆问世之前忌讳就存在了。但是巫师一在世上露面,就成为忌讳的顽固支持者,以巧妙的手法大肆盗用这个概念,使忌讳成为史前的“禁物”象征。
我们第一次耳闻巴比伦和埃及的名字时,它们还处于忌讳举足轻重的发展时期。粗糙原始的忌讳并不象后来在新西兰的那样,而是带有“汝不能……”这样字眼的戒律。它们是约束人类行为的严肃的否定式准绳,就象我们熟悉的教“十诫”中的六条一样。
不用说,在那些国度的早期历史中,宽容的概念完全不为人知。
我们有时看到的宽容,其实是由于无知导致的漠不关心。
我们从没有发现国王和教士能够有一丝诚意(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同意别人履行“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成“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而现在这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