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玩得越放得开,我反而越讨厌这样神经兮兮又患得患失的自己。
其实很多事再怎么绞尽脑汁都是白想,因为写答案的权力握在别人手里。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是索性心一横,脱了外套跳进舞池。
群魔乱舞,摩肩擦踵。
舞池在灯光的照射下格外热,没蹦一会儿身上便出了一层薄汗。
林兮大手一挥,又开了一瓶好酒。
男模们浮夸地抱着酒举着跑马灯牌绕场一周,巴不得让全场都知道这里有两个冤种。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我实在受不了这种社死的气氛,抓起外套寻思出去透口气,然后便听到手机在外套口袋里,嗡嗡地发着闷响。
是沈暨白。
我瞬间如同过街老鼠般地一路小跑,一口气跑到了酒吧门口。
“喂?”
“在干嘛?”他一如既往地沉稳。
“啊!夜跑呢!可累死我了!”我浮夸地大口喘着气。
刚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来,着实有些费体力。
尤其在喝了不少酒以后。
“奥,”他顿了顿,然后语气轻飘飘,“在男模堆里夜跑感觉怎么样?”。
我蓦然转身,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颀长身影——
剪裁得体的笔挺西装,今天他打了一条很商务的领带,身形笔挺,眉眼冷峻得让人不禁又心虚了几分。
这身打扮可不适合泡酒吧。